关于新建牡丹江至敦化铁路工程(黑龙江段)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公示
根据《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》(发改投资〔2012〕2492号),现将新建牡丹江至敦化铁路(黑龙江段)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进行公示,征求公众对建设该项目的意见。
一、项目名称及概况
(一)项目名称
新建牡丹江至敦化铁路工程
(二)项目概况
新建牡丹江至敦化铁路起自吉林省北部敦化市,途经雁鸣湖风景区、镜泊湖风景区、东京城镇、宁安市,终至牡丹江,新建线路长度186.91km(吉林省境内61.45km,黑龙江省境内125.46km)。
二、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
(一)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
公示对象为拟建项目建设区域内可能受项目建设影响的农民、居民和单位。
(二)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
1.该项目建设对当地经济发展的作用;
2.该项目建设对当地社会稳定有何主要风险;
3.对该项目建设的态度;
4.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、建议,以及其他相关要求。
三、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
公示期间,公众可通过书面意见、电子邮件、电话等方式与公示单位联系,表达对拟建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的意见和建议。
四、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
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。
五、项目单位
单位名称:龙江铁路有限责任公司
单位地址:哈尔滨市一曼街217号
联系人:王先生
电话:0451-58699582
E-mail:48330049@qq.com
六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
单位名称:黑龙江省工程咨询评审中心
单位地址: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51号
联系人:滕先生
电话:13936106118
E-mail:hljspszx@163.com
公示发布单位:龙江铁路有限责任公司
黑龙江省工程咨询评审中心
2025年10月14日
黑公网安备23100402000025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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